项目名称:樟坑径片区城市更新配套道路(规划路、澜清二路中段)工程
项目编号:44031020230045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樟坑径片区城市更新配套道路(规划路、澜清二路中段)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230045001
工程类型: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是否场外工程:否
行政监督部门: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标段:樟坑径片区城市更新配套道路(规划路、澜清二路中段)工程(勘察设计);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更正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23-05-08 09:00 至 2023-05-29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23-05-19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23-05-24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办事处
经办人:陈工
办公电话:13652423011
传真:
手机号码:13652423011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澜大道民都大厦601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深水水务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张辰
办公电话:13925204379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1020230045001001
标段名称:樟坑径片区城市更新配套道路(规划路、澜清二路中段)工程(勘察设计)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5-29 18:00
招标部分估价:115.9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含设计调整)、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以及现场施工配合等各阶段的相关设计服务、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形测量、工程物探及后续服务等。
招标范围:市政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服务;
其他: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文件(含设计调整)、施工图设计、竣工图编制以及现场施工配合等各阶段的相关设计服务、初步勘察、详细勘察、地形测量、工程物探及后续服务等。
主要投标成果:无
计划总投资:3384.74 万元
工程地址: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
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投标单位不超过4家,联合体主体单位(牵头单位、联合体代表)须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其他成员单位至少具备上述要求资质中的一项,且资质对应职责以及分工;已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能再单独参与投标也不能再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双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投标周期:无
投标补偿:无
投标保证金:0 万元
项目概况:项目位于观湖街道,包括规划路、澜清二路中段2条道路,全长约662米。其中规划路西起现状澜清一路,东接规划澜清二路,呈东西走向,规划红线宽度12米,双向2车道,道路长度约301米,按城市支路标准设计。澜清二路中段北起现状观盛五路,南接五和大道,呈南北走向,规划红线宽度26米,双向4车道,道路长度约361 米,按城市次干路标准设计。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交通、给排水、电气、燃气、管线迁改、绿化、水土保持、交通疏解等工程。项目总投资匡算3384.74万元,其中建安费2728.77万元。
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资质:投标人需同时具备国家住房和建设部颁发的以下资质: (1)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4)工程勘察(工程测量)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勘察项目负责人之间不得兼任。2、设计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总负责人,须具有道路工程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如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勘察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如为联合体投标,由具备工程勘察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委派)。
业绩要求:无
其他:招标人应当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应当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附件信息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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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 1、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依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工程招标备案工作的通知》(深建市场〔2021〕21号)文件要求对市局监管项目试行招标备案“秒批”制度。招标人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或深圳市建设工程交易行政监督平台,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逾期提出的,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2、场外项目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由招标人负责。投标人如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或投诉,应当在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规定的投诉时限内,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以书面的方式向招标人提出,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相关规定详见《深圳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异议和投诉处理办法》。
- 3、因违反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或者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 4、投标人须提前办理以下事项,否则投标将不予受理:
(1)参加勘察、设计和施工图审查工程的企业必须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境外企业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办理流程如下: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建设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我要登录网上投标系统→我要登记;
(2)办理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建设工程数字证书办事指南》;
(3)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 5、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 6、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zjj.sz.gov.cn/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
- 7、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 8、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 9、资格预审项目办理流程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www.szggzy.com/fwdh/fwdhjsgc/jylc3)。
- 10、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